【曝光台】武陵城区不文明行为曝光(一)
2022-07-11 16:19:1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蔺萍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998

文明是城市之魂,美德是立身之本。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,取决于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一个人,也许你的一次随意行为,就让整个城市形象受损,整个环境受伤,一个幸福而有温度的城市,需要每一个人用文明行为来支撑。即日起,特设《曝光台》专栏,通过负面曝光,督促整改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,争做文明市民。

1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雅富园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2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常德市夕阳红颐养院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3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健民花园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4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致远东城悦府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5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霞山泰兴园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6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郎峰·城市优品小区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7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泓正苑

不文明行为:人行道违停

8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龙港新天地

不文明行为:流动摊贩

9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丽景苑(临江路)

不文明行为:流动摊贩

10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紫御华庭

不文明行为:流动摊贩

11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常德农村商业银行(河洑支行)

不文明行为:流动摊贩

12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新六村小李蔬菜

不文明行为:流动摊贩

13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武陵区新一村农贸大市场

不文明行为:出店经营

14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常德市农村商业银行(河洑支行)

不文明行为:出店经营

15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高坪头(快速公交站)

不文明行为:出店经营

16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丹阳街道金桥社区朗州路718号店外经营

不文明行为:出店经营

17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金沅雅舍

不文明行为:乱吊乱挂乱堆码

18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府坪街道百街口社区人民路新疆美味烤肉附近

不文明行为:乱吊乱挂

19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丹阳街道建民巷社区建设路会计办公用品附近

不文明行为:沿街晾挂

20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启明街道盐关社区红旗路文武斌商行门店旁

不文明行为:乱堆物

21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长庚街道仙源社区滨湖路好又丰超市前

不文明行为:共享单车乱停放

22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白马湖街道长家山社区洞庭大道果市多门前

不文明行为:非机动车压盲道

23、时间:2022年7月7日

地点:芙蓉街道项家铺社区芙蓉路九芝堂店前

不文明行为:共享单车乱停放

普法知识:

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、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: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上建设建(构)筑物、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;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、经营和作业。在店外堆物、经营、作业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《湖南省实施(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)》第十四条、第三十条相关规定: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,应当保持外型整洁、美观,禁止乱停、乱放。乱停、乱放交通运输工具,影响城市市容的,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
一审/何勇  二审/徐靖峰  三审/邱伟

来源/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编辑/蔺萍

出品人/王艺英

主管/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宣传部

责编:蔺萍

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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